公示牌内容(怎样把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到现场?)

作者:访客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4:42:00 阅读数:1人阅读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管理办法(草稿)


为了维护专项施工方案的严肃性,明确责任,使专项施工方案落到实处,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消除或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住建部31号令、37号文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以及市政总《各部门各岗位岗位安全责任清单》有关规定,制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管理办法如下:

一、设置危大工程公告牌

要求:1.位置: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2. 内容: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具体责任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

3. 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

要求:1.交底时间: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

2. 方案交底: 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方案交底。 交底内容: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工作流程、工作条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案交底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3.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由双方和项目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专项施工方案调整审核和论证要求

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四、作业人员实名制登记要求

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相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

五、现场巡查巡视

危大工程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实施带班生产,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监督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违反安全操作和规程的行为,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巡视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六、超危大工程条件验收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在方案中确定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情前,项目部应当进行条件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

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

2. 检测、监测情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应急预案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3. 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及重大风险部位公示牌情况;

4. 周边环境现状评估及保护情况;

5. 施工机械使用前验收情况;

6. 视频监控情况;

7. 领导带班、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动力组织情况等。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七、危大工程验收及验收标志牌

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八、危大工程验收人员

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根据住建部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除拆除工程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也要参加危大工程验收。

九、应急处置及后评估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报告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项目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十、危大工程档案管理

项目部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档案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每个单项危大工程的完整档案应包括:

1.专项施工方案文本材料;

2.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专家论证意见的修改情况等;

4.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6.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

7.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记录;

8.论证专家组 的现场技术服务记录材料;

9.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记录;

10.第三方监测记录(如果有);

11.验收记录;

12.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记录;

13.建设、监理单位下发的各类整改文书、复查记录、施工单位回复记录;

14.行政处罚书、通报、抽查记录单、隐患整改单、(局部)停工整改单等及施工单位回复记录。

十一、明确具体责任

(一)公司工程技术部质量部

参与公司综合大检查时,把正在实施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列入监测内容。

(二)公司经营合约部成本管理岗

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并检查以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专职安全巡查队

实施项目安全巡查工作,检查现场施工与专项施工方案的符合性。发现不符合要求,除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外,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副总。

(四)公司设备材料部材料管理岗

凡购置涉及危大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劳保用品时,须审查规格、型号、数量必须与专项施工方案相应计划一致,并保证产品合格。不得私自变通,不一致拒绝采购。

(五)项目部项目经理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职安全员旁站,现场材料、设备与专项施工方案一致,定期巡查危大工程实施,组织应急演练。未履行完重新审批程序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专项施工方案(除资金、工期外)。

(六)项目部技术总工

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工作,监督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应及时纠正、处理、罚款,保证专项施工方案的严肃性。

(七)项目部生产经理

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对施工现场隐患的整改。

(八)项目部质量主任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专项施工方案、督促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九)项目部安全主任

督促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现场不整改,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演练。督促落实建立危大工程台账和档案,检查危大工程日常检测和现场记录情况。

(十)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

参与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十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工程师

调整施工计划时,不得违背专项施工方案的工艺流程 、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只有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按新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十二)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施工员

严格监督按专项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杜绝违章作业,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十三)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质检员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发,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不符合要求立即做退场处理;验收施工部位、尺寸与设计图纸、专项施工方案一致性。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要求整改,并报告总工,做好整改的跟踪。

(十四)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安全员

旁站监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立即制止,并报告项目经理。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详见附录5)

十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一)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二条,项目经理罚款 元,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技术部部长、安全主任各罚款 元,生产副经理罚款 元。有证据证明本人已按规定履职的除外。

(二)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三条,属于施工前专项施工方案未交底,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安全技术未交底,技术部部长、安全主任各罚款 元,生产副经理罚款 元,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罚款 元。属于危险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主任各罚款 元,生产副经理罚款 元,安全员、施工员罚款 元。属于专职安全员未在现场履职的,安全员罚款 元。有证据证明本人已按规定履职的除外。

(三)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四条,属于专项施工方案应论证未论证的,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属于应修改未修改的,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技术部部长罚款 元。属于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各罚款 元,安全主任、技术部长各罚款 元,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罚款 元。有证据证明本人已按规定履职的除外。

(四)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五条,属于项目负责人未履职,项目经理罚款 元。属于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监测的,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技术部长罚款 元,测量员罚款 元;属于未进行安全巡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安全主任、质量主任、技术部长各罚款 元。发生险情未采取应急措施,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主任罚款 元,施工员、安全员罚款 元。属于未建立危大工程档案的,项目经理和安全主任各罚款 元。有证据证明本人已按规定履职的除外。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三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交底记录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5.危大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